
血脂異常與心血管疾病相關,血脂肪包含:總膽固醇、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(LDL-C)、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(HDL-C)、三酸甘油酯(TG)等,其中血中LDL-C濃度是預測罹患動脈粥狀硬化心血管疾病(ASCVD)的重要風險因子,許多研究證實降低血中LDL-C濃度可以降低心血管疾病風險。
111年國人十大死因中,心臟疾病與腦血管疾病分居第2名及第5名,而心血管疾病也是糖尿病的大血管併發症,更是導致糖尿病人死亡的主要原因。在糖尿病的照護管理中,良好的血脂控制是重要的一環,糖尿病人常見LDL-C過高、HDL-C過低、TG過高等血脂異常現象,降低LDL-C更是預防糖尿病人發生心血管事件的首要治療目標。
糖尿病人血脂肪監測頻率建議為每年至少一次,如果血脂異常或有使用降血脂藥物者,建議每3~6個月檢查一次。
糖尿病、未透析的慢性腎臟病、LDL-C ≥190 mg/dL為心血管疾病的高風險因子,其他心血管疾病的風險因子還有:
•高血壓
•年齡:男性≥45歲或女性≥55歲
•早發性冠狀動脈疾病(CAD)家族史:男性≤45歲或女性≤55歲
•HDL-C過低:男性≤40 mg/dL或女性≤50 mg/dL
•抽菸
•代謝症候群
在尚未發生心血管疾病的高血脂初級預防建議,LDL-C會根據不同的風險程度而有不同的治療目標:
•高風險族群:糖尿病(40~75歲)、未透析的慢性腎臟病、LDL-C ≥190 mg/dL
→生活型態調整+降血脂藥物(通常以statin類藥物作為第一線治療)。
→LDL-C治療目標建議<100 mg/dL或下降30%~40%。
•如果是糖尿病合併≥2個風險因子或是糖尿病合併相關共病症:蛋白尿、慢性腎臟病、視網膜病變、神經病變、踝肱指數(ankle-brachial index, ABI) <0.9,發生心血管事件風險更高,LDL-C目標會更嚴格。
→生活型態調整+降血脂藥物(通常以statin類藥物作為第一線治療)。
→LDL-C治療目標建議<70 mg/dL或下降50%。
非糖尿病、未透析的慢性腎臟病、LDL-C ≥190 mg/dL等高風險族群,但是有其他心血管疾病風險因子者,會根據風險程度與LDL-C濃度給予不同的治療目標建議:
•中等風險(有≥2個風險因子)且LDL-C ≥115 mg/dL
→先進行三個月生活型態調整,若數值仍高可考慮statin類藥物治療。
→LDL-C治療目標建議<115 mg/dL。
•低風險(有1個風險因子)且LDL-C ≥130 mg/dL
→先進行三個月生活型態調整,若數值仍高可考慮statin類藥物治療。
→LDL-C治療目標建議<130 mg/dL。
•更低風險(0個風險因子)且LDL-C ≥160 mg/dL
→先進行三個月生活型態調整,若數值仍高可考慮statin類藥物治療。
→LDL-C治療目標建議<160 mg/dL。
References:
中華民國糖尿病衛教學會&中華民國糖尿病學會 TAIWAN DIABETES LIPID GUIDELINE 2023.
J Formos Med Assoc. 2022 Dec;121(12): 2393-2407.
中華民國糖尿病學會 2022第2型糖尿病臨床照護指引.